2016年3月13日 星期日
On 上午11:44 by abc in localnews
被告朱啟暉(二十七歲),事發時為香港航空貨運部銷售主任;第二被告朱敏華(二十八歲)任職財務分析員,正攻讀中大會計碩士。案情透露,香港航空規定員工可以二折至百分之五的價錢,購買該公司及姊妹公司香港快運航空機票,未婚員工可提名八名直系親屬及一名朋友享用有關福利。
認罪候懲
由於首被告朱啟暉早前已承諾提名另一朋友為受益人,故第二被告建議可提名她為朱的胞姊,獲得員工折扣。 首被告遂利用剪輯軟件,將第二被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,貼到自己親姊的出生證明書上,向公司遞交,在二○一四年二月至四月期間,為第二被告成功以二折員工折扣價,先後購得來回台灣及首爾機票,合共節省四千一百六十元。
二人昨在法院承認控罪,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三及二十四日判刑,首被告須還柙候判,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;第二被告則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候判,期間不准離港。
